醫砭 » 周易 » 剝
2025-10-11 23:03:35
西游IP
【內容】山地剝‧艮上坤下(1)
不利有攸往。 初六:剝床以足、蔑貞,凶(2)。 六二:剝床以辨(3),蔑貞,凶。 六三:剝之,無咎。 六四:剝床以膚(4),凶。 六五:貫魚以宮人寵(5),無不利。 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(6)。
【註】
剝:卦名。有剝滅,浸蝕之意。《彖傳》:「剝床以足,滅下也」是其證。 剝床以足,蔑貞,凶:剝蝕先及床足,剝滅正道,凶。蔑,一說滅,一說無。 剝床以辨:剝蝕床干。辨,床干。 剝床以膚:剝蝕床危及肌膚。膚,先儒有二解:一說人之膚,一說辨上稱膚。似以前說為是。 貫魚以宮人寵:受寵愛宮人如貫魚。貫,穿。以繩穿物曰貫。貫魚,即以繩穿魚,此指相次而入。宮人,宮中嬪妾。 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:有碩大之果而不食,(意味著)君子可得到車輿,小人則被剝去屋舍。輿,車。廬,房舍。 【今譯】
剝:不宜有所往。 初六:剝蝕床先及床腳,滅正道,凶。 六二:剝蝕床干,滅正道,凶。 六三:剝蝕而無災。 六四:剝蝕床危及肌膚,凶。 六五:受寵宮人如貫魚,無所不利。 上九:有碩大之果而不食,君子可得到車輿,小人則剝去屋舍。